执法记录仪集摄像、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体,能够全面捕捉并保存执法现场的视音频信息,为后续的取证、监督和分析提供重要依据。这款设备不仅是民警执行公务时的得力助手,也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的重要工具。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执法过程的规范性、透明性和合法性,同时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
1. 使用规范
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前,需检查设备状态,确保电量充足、内存足够,并调整设备时间。
执法记录仪应佩戴在肩部或胸前,确保镜头无遮挡,并在进入执法场所前开启,全程不间断记录,直至执法活动结束后关闭。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使用规范用语,并事先告知当事人将全程录音录像。
2. 适用范围
执法记录仪必须用于现场检查、强制措施、证据保存、调查取证、处置突发事件等执法活动。
在重点点位盯守、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时,也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
3. 管理与维护
执法记录仪实行“专人专用”原则,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交叉使用。
执法记录仪的音视频资料需逐日逐案存储,并按日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执法记录仪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设备损坏或丢失需按规定赔偿。
4. 监督与检查
执法人员需每月对个人执法音视频进行自查,单位负责人需进行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督察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5. 保密要求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需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通过以上规定,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得以规范化,有效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