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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购房起争议“定金”难退回
admin
2010-12-22 22:00:25 1209 阅读
导读:争议,购房,退回,定金
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购房纠纷一直是令市民头疼的问题。近日,市民李小姐就向羊城晚报投诉称,她因听信中介的介绍草签购房合同,并交了定金。当她发现房子的信息不实后中止购房合同,却无法拿回自己的定金。

消费者:中介介绍不实致合同违约

  据李小姐反映,4月4日,他们夫妻二人来到美联物业海滨分行看二手房,该中介的业务员带他们去看海滨广场的房子。其间,李小姐看中一套皇岗花园90万元的小两房。当时,业务员介绍物业管理费为一平方米2.8元/月,小区会近期进行封闭式管理。

  当天李小姐就与业主(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在签合同前中介并没有给李小姐查看房产证,中介解释是第二天业主会拿房产证来验证。合同有约定买方要交3万元定金,李小姐当天先交了3000元的定金。

然而,当4月5日下午李小姐再次去海滨广场看房时,却得知自己所购房子实际物业管理费为一平米3.8元/月;至于小区封闭式管理的问题,则从2006年至今仍没有解决。对此,美联物业的业务员则解释称,物业管理费为一平方米2.8元/月,加上垃圾处理费、维修费等约为3.8元。

鉴于此,李小姐提出中止所签的购房合同,并随后签订一份解除合同的协议书。然而,当李小姐要求美联物业退回自己所交3000元定金,却遭到拒绝。

对此,李小姐认为,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中介介绍不实,虚假描述此小区环境所致,因此需退她的定金。

美联物业:公司并无过错不退定金

对于李小姐的投诉,前日,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回复羊城晚报称:美联关于李小姐就福田区皇岗花园B栋某单位(下称:上述物业)买卖的投诉,回应相关事项,李小姐通过我司的居间服务介绍与业主林先生签定上述物业的购房合同,2010年4月6日李小姐口头向我司员工表示不再履行上述物业的合同。其后我司员工与业主联系,业主表示不愿意无条件解除合同,要求没收上述物业定金并保留追究权利。后来我司征得李小姐同意由她先签署了解除协议再经我司转交业主补签。

对于管理费的问题,美联物业客服部表示,海滨广场由32栋物业组成,其物业管理公司就有17间,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业务员并没有明确告知李小姐其所购买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是每平方米2.8元/月,因为海滨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较为复杂,业务员未能确定物业管理费单价,所以在合同条款签署处也是留空未填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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