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上当受骗者众多,损失惨重。
“电信诈骗犯罪突出的特点是以非接触性的方式作案,整个犯罪过程中,不法分子与受害人不用打照面就能完成犯罪。”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家、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金大志介绍,“借助的两个必要载体,一个是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另一个是银行的资金支付系统。前者是实施犯罪的必要载体,后者是犯罪得逞的必要载体。”
电信运营商监管缺位沦为“帮凶”
在侦破了大量的电信诈骗案件后,警方发现,有相当数量的电信运营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顾社会公共利益,为电信诈骗集团提供通信线路、服务器和软交换平台等技术支撑。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当前电信通讯部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通讯产品登记管理混乱。可资犯罪的各种通讯工具以及诈骗网站域名注册多数不需实名登记,或沦为无审核“记名”登记。部分电信运营商甚至批量开发销售群发短信卡、无记名卡,谋取更大利润。骗子们钻了这个空子,四处购买手机卡,用于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作案得逞后迅速销毁卡号,再购买新卡继续作案,使公安机关难以侦测犯罪窝点、锁定犯罪嫌疑人。
2009年5月,浙江省丽水龙泉市公安机关在街面巡查时,查获2名湖南双峰县籍男子,当场收缴无记名手机卡3万多张。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手机卡均是从各地街面店铺批量购买,准备用于群发诈骗短信犯罪。
二是违规经营现象十分突出。各种网络电话资源营销失管失控,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技术,同时自动拨号呼叫百门以上电话,任意设置显示号码,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电话号码,欺骗性强,隐蔽性高,已成为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主流手段。
浙江宁波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从国外及台湾拨打网络电话,改号显示北京、江苏、上海、福建、广东等地公检法机关电话号码,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群众进行诈骗,专案组仅对涉及浙江、北京和福建3地的案件进行初查,就核实到近200多人上当,涉案金额达1331万元。
三是通讯运营商放任不法分子群呼群叫、群发短信行为。一些地方运营商对大规模批量发送诈骗短信或连位拨号,出现流量异常等情况不管不顾,放纵犯罪,有的还趁机扩建基站增加话务量,从中敛财。
如在今年公安部督办的一起大案中,大陆共有80余名不法运营商参与提供电信诈骗线路、平台服务。其中,提供诈骗电话对接服务的运营商涉及全国11个地方共27家公司。通讯运营商不主动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就根本无法监测发现,办案单位只能被动地从案到人开展侦查,消耗巨大,比较后却无功而返,案件久侦不破。
四是调取涉案通信数据难导致侦查办案屡屡受阻。通讯资料是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重要突破口。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往往无法及时从通信运营商手中获得完整信息,严重制约了侦查活动的深入进行。通信企业开发使用的一号通、400等智能电话,具有呼叫、接听转移、捆绑多个电话及隐藏主叫号码等功能,购买人不需出具证件,就可到通信企业或网上购买。骗子就是利用了此类电话的功能,设置多重转接,频繁更换捆绑手机,远隔千里实施诈骗。公安机关顺线侦查时困难重重。
江苏南京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团伙通过QQ向400电话公司申请17部400电话号码,先后捆绑过70多部手机卡和小灵通号码异地作案。由于作案用电话号码归属广西桂林、南宁、广东湛江、四川成都、海南海口、浙江杭州、山东等地,公安机关辗转6省区行程数万公里,花费4个多月近50万元办案费,才查找到犯罪分子活动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