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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跟踪 2亿元定金,违约还是诈骗?
Galaxy
2015-07-06 17:06:31 1737 阅读
导读:政府牵线、强强合作、前景看好的合作项目中途受阻,原本皆大欢喜,孰料对簿公堂。一方诉另一方违约;另一方称对方诈骗……同一事由,民事案件由比较高院指定管辖;刑事案件由公安部参与指导认定刑事立案于法有据。

政府牵线、强强合作、前景看好的合作项目中途受阻,原本皆大欢喜,孰料对簿公堂。一方诉另一方违约;另一方称对方诈骗……同一事由,民事案件由比较高院指定管辖;刑事案件由公安部参与指导认定刑事立案于法有据。

 是非之争,远未停止。

亿佳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佳合)法定代表人邹籍锋,提起“两亿定金”的事,气愤至极:“明明是合同诈骗犯罪,还倒打一耙,索赔1.9亿元。”

2011年11月15日,亿佳合与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济南青年汽车有限公司、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青年集团)在鄂尔多斯签订合作协议,以43亿元转让7亿吨深部煤炭资源的探采权的项目。协议签订后,亿佳合将2亿元的定金转给了青年集团。

然而合作并没有成功。2014年6月30日,青年集团将亿佳合起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求解除项目合作协议、不归还2亿元的定金,同时让亿佳合赔偿224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的损失。

邹籍锋认为受骗上当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12月26日,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将“亿佳合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青年集团法定代表人庞青年对此一言不发。

 合作遇阻

2011年2月,青年集团与瑞典汽车公司谈判并购合资事宜;2011年5月,青年集团联合庞大集团与瑞典萨博汽车公司商谈并购合资事宜。彼时,青年集团雄心勃勃,希望自己像吉利收购沃尔沃一样,将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011年8月,主要从事能源项目投资业务的亿佳合获得信息,青年集团与瑞典萨博汽车合资项目落户鄂尔多斯,鄂尔多斯政府在这个项目上予以配置煤炭资源的优惠政策。

亿佳合经由鄂尔多斯政府人员引见,与青年集团正式接触。

青年集团与鄂尔多斯政府签订多个投资协议,瑞典萨博汽车收购成功后,预计投资200亿元在鄂尔多斯东胜区生产汽车。

为了支持青年集团在当地投资,鄂尔多斯政府给予青年集团大面积工业用地,且将当地优质的7亿吨煤矿资源探采权配置给青年集团。

2011年11月15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亿佳合随后向青年集团交付了2亿元定金。

所有的合作都要看青年集团是否能把瑞典汽车或萨博汽车成功收购。

“主要鄂尔多斯政府很看好该项目,庞青年和我们公司说已经成功收购了萨博60%股份。基于这个大前提,我们才和青年集团签订合作协议,而且三方又共同签署了补充协议。”邹籍锋说。

然而事与愿违。

据新华网、中国证券网、财新网、腾讯网等多家媒体报道,2011年10月23日,青年集团收购瑞典汽车失败。2011年11月5日,青年集团收购萨博汽车亦宣告失败。

2011年12月19日,萨博汽车在瑞典维纳什堡法院破产申请被批准。

据邹籍锋讲,当他听说萨博破产后打电话跟庞青年沟通,然而庞青年一直保证说,萨博破产后青年集团在鄂尔多斯的项目依然能做,并且能将萨博买回来。

2012年春节后,亿佳合在鄂尔多斯的员工发现,青年集团号称投资5000万元的装备制造基地并没有任何进展性施工。

邹籍锋称,项目不成,退回资金也可以。

2012年4月以后,邹籍锋多次前往浙江金华青年集团讨要2亿元的定金。邹籍锋告诉记者,2012年11月,与庞青年达成口头协议,庞青年先归还鄂尔多斯政府1亿元,2014年1月10日左右一定将亿佳合的2亿元定金返还。

2014年1月后,邹籍锋联系不上庞青年。“那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被骗了!”

 民事、刑事交织

令邹籍锋意想不到的是,2014年6月30日,青年集团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亿佳合起诉了,认为亿佳合有“违约行为”。要求解除项目合作协议,2亿元定金归青年集团所有,并要求亿佳合赔偿共计1.9亿元的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青年集团用几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申请法院将亿佳合在吉林省白山市的账户冻结,将亿佳合在鄂尔多斯价值20多亿元的子公司股权查封。

青年集团诉称,亿佳合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交付2亿元定金,与亿佳合签订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用亿佳合给付煤炭资源探采权价款43亿元,去支付收购萨博汽车的资金。青年集团认为亿佳合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萨博汽车收购失败,需要亿佳合赔偿收购萨博汽车没有收回来的2245欧元(折合人民币1.9亿元)。

邹籍锋愤怒了。“明明他先收购失败后才骗我签订的合同,反过来说我的行为导致他收购失败,典型的倒打一耙!”邹籍锋说,“我随后向杭州中院提出民事管辖权异议。”

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出具了相关证明:“浙江青年集团宣称成功收购萨博汽车60%股权的前提下,三方才签订合作协议。而且截止到2014年1月20日青年集团未在鄂尔多斯投资建设萨博汽车制造厂,鄂尔多斯人民政府未给其配置煤炭资源。”

鉴于2亿元资金大部分是从亿佳合在吉林省白山市的账户汇到鄂尔多斯市莲花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2014年11月29日,邹籍锋向白山市公安局报案。白山市公安局于2014年12月16日出具了刑事立案决定书。

该案的主办警官白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李坤(化名)对记者说:“该案刑事立案的依据是青年集团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与亿佳合签订合同时提供的财务报表和资产损益表经过调查都是虚假的;三方协议当中青年公司明确表述其在签订协议时,已经成功收购了60%的股份,这也是明显虚构事实之处。”

李坤告诉记者,从2011年11月双方签订合同到2014年12月亿佳合报案期间长达2年,青年集团对2亿资金长期占有、拒不返还也是刑事立案的依据。

 案件升级

民事诉讼,关于管辖权的异议经过杭州中级法院、浙江省高级法院两审审理后,2014年12月24日,浙江高院比较终裁定由杭州中院管辖该合同纠纷案件。亿佳合不服,向比较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比较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14年12月21日裁定,撤销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原裁定,并指定由浙江高院审理。

刑事案件于2014年12月26日立案后,白山市公安局在侦查初期需要与庞青年直接接触,但庞青年拒不见面。

李坤告诉记者,由于庞青年是浙江省人大代表,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首先要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来研究决定“暂停执行代表职务”后公安机关才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白山市公安局将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浙江省人大沟通后,浙江省人大以两市级别不对等的理由没有回应。后又经过白山市人大、吉林省公安厅协调浙江省公安厅,然后又沟通过浙江省人大。“目前没有任何结果。”李坤说。

这期间,庞青年不止一次写信给中纪委、公安部、浙江人大等控告白山市公安局立案违法、干扰正常经济纠纷。而且,邹籍锋也多次到白山市委和省公安厅上访,控告白山市公安局立案后久拖不决,不作为。

“先是市级检察院后来吉林省公安厅的督察总队、经侦总队、法制总队都对该刑事立案进行过研究,也都认为立案有依据。”李坤说。

“再后来上升到公安部了。”李坤告诉记者,公安部专门召开了吉浙两省关于该案协调论证会。公安部督察局的领导将两个省的经侦总队、法制总队、督察总队、包括白山市公安局,及金华市公安局都汇集到一起,比较终认定“刑事立案有依据”。

据邹籍锋回忆,2014年9月,公安部的协调论证会后,青年集团邮寄给亿佳合一封挂号信明确表示双方法定代表人重新商谈“返还定金”事宜。

然而2015年1月3日,当邹籍锋依照约定到杭州商谈的时候,庞青年并没有露面。“我记得非常清楚。2号晚上说能见面,3号没看到庞青年。青年集团的律师说继续合作,用什么合作却说不出来。”

李坤告诉记者,白山市公安局将刑事立案的函告专门派人于2014年10月送达到杭州市中院,2015年1月和3月,又两次将函告送达浙江省高院。

亿佳合的法律顾问安德俊告诉记者,根据《比较高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据悉,今年的4月17日,浙江高院通知青年集团和亿佳合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主要程序为互相交换证据。

记者去浙江省金华市青年集团总部实地采访时发现,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公司已经全部搬走,场地由售卖奶粉的公司使用。

目前浙江青年莲花汽车公司、济南青年汽车公司和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公司由于失信均已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论是收购萨博事件,与亿佳合、鄂尔多斯政府的三方协议以及民事纠纷和刑事立案,截止到发稿前,青年集团没有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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