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山天然泉水、桂香村绿豆糕、吴中区临湖永红包子店的肉包……纷纷上了黑榜。昨天,市食安办发布近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共抽检2195批次,不合格食品19批次,不少知名大牌可都榜上有名。
本次食安办针对蔬菜、乳制品、谷物粉类制成品、饮用水及饮料、餐具等品种,展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共抽检2195批次,不合格食品19批次。而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明矾瓜子”事件,市食药局也立即开展调查,分别在生产企业抽检36批次,流通市场抽检22批次,检验铝残留项目,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包装饮用水,苏州市明康饮用水厂生产的世纪佳源饮用纯净水、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生产的古河饮用纯净水、苏州市吴中区洞庭山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洞庭山天然泉水、太仓市华太万家乐纯净水厂生产的清泉饮用纯净水、苏州工业园区玲珑湾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玲珑湾饮用纯净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吴中区临湖永红包子店的甜馒头、葱油花卷、肉包等,分别检出铝超标。还有不合格面制品5批次,主要是铝超标和检出糖精钠;个别卤菜中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个别快餐中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等。
而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已经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另外,秋冬季节火锅又成了广大消费者比较喜爱的餐饮。食安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火锅原料需经妥善处理并彻底煮熟。生熟食品要分开处理,要分开使用两套筷子和餐具;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原料应彻底洗净、煮食前要确保已完全解冻;蔬菜洗后应再浸于清水中半小时以上;鱼类应除去其内脏;火锅每次加添水或汤汁后,应待锅水再次煮沸后才继续煮食;水产品应放在沸水中烹煮比较少五分钟;畜禽肉中心温度须达70℃,并持续烹煮比较少两分钟,待肉质颜色变白;涮羊肉、牛肉等要“涮”足时间,切勿贪鲜嫩而未煮熟透就食用。
选择火锅底料时,一般来说,火锅熬制的香味自然散发的,应该是越煮越香,如果一端上来就香气四溢越煮味道越淡的,则可能添加了增香剂。同时,在正常情况下熬制的锅底应该是略有浑浊的,如果很透亮、色彩太鲜艳,很可能加了辣椒精、火锅红、苏丹红等添加剂。
一旦食用火锅出现了食物中毒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并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保存可疑食品,以备检验。遇到可疑有害食品可拨打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