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31日讯 12月27日,网友爆料称在一瓶新开盖的饮料中发现了白色活蛆,她姐姐不慎喝下后产生呕吐症状。当她在购买饮料的商店内连续打开8瓶娃哈哈生产的呦呦奶茶后,都发现不明白色蠕虫在蠕动。
12月3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食药部门将追溯至问题饮料的生产企业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31日,娃哈哈集团售后部主任房女士向四川新闻网记者表示,已安排人核实情况,并将按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
喝了未过期饮料 竟喝出几只活蛆
12月27日15时许,网友“M”在遂宁本地论坛爆料称,12月26日下午,一家人去遂宁市河东新区的西部唐都游玩,在游乐场附近购商店内买了瓶娃哈哈集团生产的呦呦奶茶。其姐姐喝下饮料后欲给自己的孩子喝时,竟发现奶茶瓶口上有蛆在蠕动。
“我姐姐瞬间就吐了,脸色卡白,好一阵才缓过神来。”该名网友叫米莲莲,喝问题奶茶的是她姐姐米燕。
米燕,今年29岁。她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她喝过的那瓶呦呦奶茶系浙江省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奶茶瓶上注明了该种饮料的质保期为半年。
“既然奶茶没过期,咋会生出蛆来呢?”米燕疑惑不解地找到奶茶销售商家要讨个说法。该商店老板表示,他店里的奶茶均由一名经销商直接送货,对产品质量一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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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打开8瓶均发现活蛆。
商店老板拒不认错 愿赔10瓶饮料
米燕为验证自己喝过的奶茶仅属于个案,她从该家商店内玻璃货柜中取出几瓶饮料,连续打开8瓶呦呦奶茶后,惊人地发现被打开瓶盖的每瓶饮料中都有白色不明蠕虫附着在瓶口,或是奶茶瓶中。此后,米燕又相继拧开货柜内的其他品牌饮料,却没发现类似问题。
“简直太恶心了!”虽然时隔多日,但每当米燕回忆起喝过那瓶“呦呦奶茶”饮料,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憷。她说:“幸好及时发现,不然给我孩子喝了,肯定会出事。”所幸,米燕仅喝下一小口奶茶后,立即呕吐出来,没有出现其他身体不适症状。
为平息这件事,该家商店老板提出赔偿米燕4瓶其他品牌的饮料,但遭米燕拒绝,后来商店老板继续将赔偿标准提升至10瓶饮料,“既然已喝出问题,赔再多饮料有何用?”米女士气愤地说。
食药部门将追溯责任至生产厂家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米燕向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此事并报警。随后,遂宁市食药部门工作人员没收了全部出现问题的饮料。
12月30日下午,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局长张丕华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从肉眼判断,饮料中出现的白色不明蠕虫应该是蛆。”究竟是哪种蛆,目前无法判断,食药局人员已将该种白色的蠕虫送检化验。
此外,根据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办法中的食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溯原则,目前,遂宁市食药部门已通过追溯,查出该批次的呦呦奶茶饮料是从遂宁市船山区某经销商处发货。接下来,食药部门将直接追溯至该奶茶的生产厂商:浙江省杭州市娃哈哈集团的生产厂,希望能尽快查明事情真相。
娃哈哈集团回应:派人核实情况
12月3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致电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售后部主任房女士对记者说:“首先饮料瓶内长虫不是生产环节造成的,而消费者喝了有问题的饮料,不能说明整个批次的奶茶都有问题。”
房女士认为,饮料生产出厂后经过诸多运输环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碰撞,有时会引起瓶盖松动,从而导致饮料变质,甚至长虫。另外一种可能是,商家将该种饮料与其他有问题的饮料放在一起出售,也易产生类似问题。
房女士表示:“娃哈哈集团已通知地区专职售后服务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将依照国家《食品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消费者可获奶茶售价的10倍补偿
张丕华说,事发后遂宁市食药部门人员曾建议米燕到医院检查,看是否有身体不适反应,若医院检查出真有问题的话,可据此向生产企业索赔经济损失。
据四川蜀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介绍,根据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或生产厂家任何一方要求索赔,究竟由谁承担责任,饮料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可内部协商决定。
姜波说,消费者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向当地工商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既能快速处理,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比较高可获得“问题”饮料10倍售价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