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笔者从省质监局获悉,2016年食品用塑料膜(袋)等食品相关产品、电风扇等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质量、蚊帐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食品相关产品抽查主要抽查了食品用塑料膜(袋)、食品用塑料容器、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具、纸杯、纸容器、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餐具洗涤剂和压力锅10类产品,共抽检样品126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62%。其中,有18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溶剂残留量总量和苯类溶剂残留量;有1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的蒸发残渣(正己烷)项目不合格;有2批次纸容器的荧光性物质(254nm及365nm)项目不合格;有7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抗热震性和吸水率;有1批次餐具洗涤剂的总活性物含量项目不合格;有4批次压力锅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密封圈卫生要求及破坏压力。
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抽查方面,分别对电风扇、电烤箱(炉)、吸油烟机、饮水机/净水器、榨汁机/豆浆机5种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在电风扇抽查中,抽查了深圳、佛山、惠州、中山、江门、肇庆、揭阳、顺德区、江西省九江市和浙江省慈溪市10个地区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经检验,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0%,涉及到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地措施、骚扰电压等9个项目。
在对广州、佛山、中山、江门、茂名、肇庆、顺德区等7个地市(区)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电烤箱(炉)产品抽查中,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4.0%,涉及到非正常工作、发热、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5个项目。
在对中山、佛山60家生产企业的60批次吸油烟机产品抽查中,不合格产品1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3%,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空气性能(风量、风压)、全压效率、关机功率等10个检验项目。
在对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顺德等9个地区的39家生产企业的40批次饮水机(净水器)产品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5%,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等6个检验项目。
此次省质监局还专门抽查了夏季居家常用的蚊帐,共抽查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江门、顺德等8个地市(区)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蚊帐产品。经检验,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6.7%,剔除6批次仅标识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7%。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