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区推出餐饮集中区“街长”制
5月19日,莲湖区食品药监局组织辖区50余户餐饮单位代表及各食品监管所召开莲湖区食品经营单位“街长制”现场会,并出台了《餐饮服务集中区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
所谓街长制,是指在餐饮服务集中区,以20户经营单位为一个片区,由片区全体经营者推选出一名“街长”,协助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服务、督促和协调的工作。根据莲湖区食品药监局制定的“街长工作六项职责”,街长们承担的任务为:建立片区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及时掌握片区餐饮服务单位数量、位置、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对初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初次问题未及时改正的,进行督促;对督促后仍未整改的单位上报片区监管干部;传达食药监管部门的通知、指导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指导新店做好许可申报等相关工作;督促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规范食材归置、证照悬挂,并提醒做好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每周对街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巡查工作,填写《街长食品卫生巡查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食药监管人员查处工作;对片区食品安全状况及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并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片区监管干部。
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王天云介绍,几年来该所一直面临人员短缺的问题。青年路所现共有9名干部,12名协管员,平均每一名干部要负责100多家小餐饮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且每年还有多次专项整治工作,即使加班,工作还是疲于应付。自从推行街长制以来,监管所辖区内增加了57个街长,“我们的‘眼睛’和‘腿’都多了,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监管覆盖面更大,监管死角和隐患也少了。”不仅如此,王天云认为,监管所还能腾出精力做一些更专业的事情,专项整治活动也做得更实了。
莲湖区局副局长张保利强调,街长管理只能是一种基础管理,监管人员还是要进行巡视和检查。在他看来,实施餐饮服务集中区域街长制,旨在加强经营者的自我管理,通过自我管理,建立起食药监管部门与经营者的桥梁纽带,将餐饮服务单位真正置于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推“阳光厨房” 禁“三无”酒饮建德双管齐下强化餐饮监管
日前,浙江省建德市专门组织全市特(大)型餐饮单位召开餐饮监管工作推进会,对强化餐饮行业散装白酒监管和“阳光厨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建德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形势和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特别强调各餐饮单位全面禁止散装白酒的销售,不得销售自酿、土法泡制的散装白酒(如自制杨梅酒、药酒、蛇酒等),不得采购无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