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2010年5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
从1986年随兄至京“打工”,到2006年成为某榜单中国内地首富,黄光裕用超过20年时间建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帝国”仍在。人们不止关心传奇的前世今生,也关心故事还将怎样演化下去。后黄光裕时代,中国家电零售业将如何发展,是否会有人续演传奇,又或者会上演新的传奇呢?
笔者发现,要回答这些问题,“类金融”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类金融其实本质上是企业运营资本(广义的是指流动资产,狭义的是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管理或者说是商业信用管理的内容,之所以被称为“类金融”,主要原因是它与连锁经营和资本运作联系在一起。它的运作方式主要通过对供应商资金的占用,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或者用于设立更多的连锁分店。由于其规模扩张不同于传统连锁经营通过自有资本和资本市场获得,而是通过商业信用融资获得,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连锁经营规模扩张的特定形式。通过不断开店,类似用新店作为新资金的提款机的方式来扩大规模。这种方式被冠以“类金融”虽然并不科学,但也比较形象。
由于这一方式的特点是:
A.这种方式并没有直接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因为它靠了低价商品迅速扩大经营额,并通过快速的开店方便了消费者。
B.与普通企业的运营资本管理不同的是,类金融生存的零售企业相当依赖延迟付款产生的现金存量,它的利润重要来源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使用这些存量资金,甚至其主业的零售业利润相当薄的情况下仍然能扩大规模。
C.利用商业信用融得资金迅速扩张并得以进一步提升对上游生产企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这一方式容易迅速扩大规模,甚至因为不断地需要补充商业信用融得的资本,这一模式一旦启动就难以停下脚步。
D.由于这一方式榨取了上游厂商的利润,容易使上游产业的生态恶化,从而影响到自身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