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野蛮生长趋势终于要受到约束了,昨天,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多个网友关心的热点被写在里面,特别是“押金秒退”受到追捧。
在《指导意见》中,共享单车有了新的定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所以共享单车并不共享,而是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和道路空间以实现企业盈利的目的。
再者,对消费者来说,既然属于租车服务,在骑行结束时,押金也应该退还到账,但或许因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特殊性,押金退还服务只有在消费者确认要退还时才退还,并且各个共享单车企业实行的都是“七天内退还”,对用户押金使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这一次《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这也意味着如果该意见通过,那么用户在退还押金时,企业不能再给予用户“七天内退还”等期限,而必须秒退。
对于免押金的企业来说不存在这种问题,在收取押金的企业中,目前有小蓝单车、摩拜等可以做到“秒退”,多数新兴企业退款时依旧有时差。等到《指导意见》真正实施之时,就是用户见证“押金秒退”的时刻。
除了“押金秒退”之外,该《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多方面内容,比如共享单车将要被设置禁停区,推广电子围栏技术,乱停乱放将影响信用记录;用户实行实名制注册管理,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不准加装儿童座椅等。
摩拜、ofo等第一时间对该意见做出回应,摩拜表示押金已经专款专户,由招商银行实施押金监管,100%确保押金安全;ofo表示率先启用了电子围栏,并打通了共享单车行业信用体系。即便回应及时、表态鲜明,但这些企业只是恰好符合其中的某一项或者几项而已,想要完全实现意见稿中的内容恐怕还需要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