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蚕丝“一拉就断”
在导购员夸张的表情、浮夸的语调之下,看似“赔本赚吆喝”的电视购物商品,在“手快有手慢无”的紧张气氛下,不少人看得怦然心动。然而,消费者收到手的商品是否有如电视购物上所说的“物美价廉”呢?
近期,省消保委委托国家纺织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在浙江省、杭州市几大电视频道的“空中超市”、“空中大卖场”、“爱尚生活”等3个电视购物平台上随机购买了7组14批次纺织品、服装类商品。通过比较试验发现,检测商品的符合率仅为7.1%,不符合率高达92.9%。
100%“蚕丝被”竟是纤维制品下脚料做的
“由于电视购物模式的特殊性,消费者一般不能现场亲眼见到商品,只能通过电视广告来了解,等到货使用后,才会发现真实离自己很远。” 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崔砺金表示,针对3个电视购物平台随机购买的14个批次进行消费比较试验,不符合13批次,符合1批次,其中,冬季消费者使用频繁的羽绒类产品羽绒服、羽绒被以及内衣产品,不符合率高达100%。
来自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的工程师沈晔昨天在现场展示采购于电视购物栏目“空中超市”的瑞希奇顿男士休闲内衣套。在电视购物栏目中,这款来自宁波市鄞州丰永安贸易有限公司的男士内衣,对外标称是“纤维含量为100%棉”。沈晔表示,“通过实测结果发现,棉含量比较少一批是43.4%,比较多的一批也只有70.3%,剩下的成分是聚酯纤维和粘纤。”
为了区分纯棉和化纤,工程师还现场点火实验,纯棉材质易燃,一下子就烧成了灰白色粉末,无颗粒感。带有化纤成分的材质,点火后立即卷曲,燃烧后发硬。
另一款购自“爱尚生活”栏目的“来赉”蚕丝被,其商品标注“蚕丝100%”,但通过实际检测,其含有“桑蚕丝(短丝绵):90.1%、其他纤维:9.9%”。沈晔告诉记者,好的蚕丝色泽光洁、柔和,而标称上海来赉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来赉”四季蚕丝被,虽然执行标准GB/T24252-2009,安全类别为C类,等级为一等品,但蚕丝不但发黄,还夹杂线头与杂质。
“原料实测结果为纤维制品下脚料或其再加工纤维,一拉就断。”沈晔表示,依据商品明示GB/T24252-2009商品标准,纤维制品下脚料或其再加工纤维不得作为加工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判为不符合。
不符合率高达92.9%,电视购物乱象横生
通过本次比较试验,电视购物纺织品、服装样本不符合率高达92.9%,不符合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和织物断裂强力等。记者了解到,纤维含量的不符合率占总批次的50%,例如,“空中大卖场”栏目的“慕彩”全棉四件套组,商品标识中的纤维含量缺项,其耐酸、碱色牢度实测结果均低于标准要求。
面对电视购物存在广告夸大其词、顾客验货受限、商品质量缺陷、售后服务不足等乱象,省消保委坦言,由于对电视购物栏目中供应商的商品审核过于简单,不考虑供应商的资质和相关商品的质量问题,一些无厂名、厂址、无商品安全类别、无纤维含量及成分的“三无”商品也能在电视购物频道中出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别看都是‘成本价’、‘跳楼价’,但事实上相同档次的商品,反倒是电视购物的商品成本较低廉、售价却偏高。”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商品的成本是销售价的10%,电视台和购物栏目的宣传费各约占销售价的15%。电视购物栏目和供货商为了追求暴利采用垄断定价方法,市场上很难找到此类商品,也没有可比性。
崔砺金表示,“购买了这样的商品,消费者不知道经营者是谁,对应的商品信息只有电视购物栏目400开头的咨询服务电话,一旦出现质量、售后问题,消费者找不到经营主体,无法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为了规避风险,购物公司往往采取公司地址和发货地址分离的措施,隐匿真实的办公地点。一旦出现大规模消费者投诉、索赔等维权情况,购物公司就采取注销公司等手段,溜之大吉。”
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应多加留意吊牌上应有商标、中文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商品执行标准号、商品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等标志。“查看商品的质量状况,一般服装质量划分为优等品、一等品、符合品。选择优质的商品,安全系数会更高一些。”
原文 http://news.efu.com.cn/newsview-10960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