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曾于2001、2006、2007年3次提出“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但均遭驳回。
一个企业被商标局批准了“国”字这个品牌标识,则意味着对同类其他企业的歧视和不公平,同时会存在着使消费者产生对这个企业的产品盲目的信任。
贵州茅台一位接近高层的人士则表示,“国酒茅台”中的“国酒”称谓,是历史形成的、是公众(消费者)对茅台酒品质的肯定与认可。
尽管正值物价平抑敏感时期,但贵州茅台在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1年1月1日起适当上调产品出厂价格,平均上调幅度为20%左右。
就在同一天,消费者叶征潮收到了浙江工商局的回复,焦点却是围绕在茅台身上的“国酒”光环。
“国酒茅台”不是商标
叶征潮,一个生活上比较随和的人,比较近却变得不太“安分”。他这几天很忙,忙着接受媒体采访。
只因为他比较近在“国酒茅台”商标风波里扮演了主角。这也是媒体继2009年的王老吉“夏枯草”事件后再次将目光锁定在他身上。
风波乍起,源于2010年10月25日,叶征潮于杭州某连锁超市购买了一瓶飞天茅台酒。
“这么贵重的茅台酒在包装上有什么特别之处?”买回家后,他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他发现酒瓶的防伪标签、酒瓶盖以及外包装袋上,都醒目地印着“国酒茅台”的突出字样。
凭着一名品牌从业人的职业敏感,他对“国酒茅台”的商标包装产生了兴趣。他登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发现“国酒茅台”的宣传字样就展示在首页。
在品牌行业浸淫多年的他,深知“国酒”这个称号对酒业公司的附加意义。于是他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进行查询,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并没有找到相应的“国酒注册”商标。
据他的查询结果,贵州茅台酒厂曾于2001、2006、2007年3次提出“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但均遭驳回。
“国酒茅台根本不是一个注册商标,而且是一个无效的商标。”他对新金融记者说。在他看来,茅台酒打着“国酒茅台”的名号,忽悠消费者,搞虚假宣传。
在获得这个事实之后,他便有了与茅台酒业叫板的念头。用他的话说,就是“一气之下”。于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进入他的视线。
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了比较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